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取得中国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培训资质
1月14日,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收到《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书》,标志着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咸阳校区成为经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简称中国AOPA)审定的中国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
自2019年1月2日起,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有资格获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书,它是具有法律保护效应的无人机执照。按照现行法规要求,明确无人机驾驶员必须持有无人机驾驶员执照,飞行时需随身携带驾驶员执照。